黃之鋒就「12瞞逃」案指責警方設下「送中陷阱」,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直斥黃之鋒含血噴人,強調潛逃者自行購船及研究逃走計劃,更聯絡了台灣的接應人士,「成件事都係佢哋自己安排」,與人無尤。警方日前拘捕了9人,涉嫌協助「12瞞逃」外逃,筆者認為,這宗案件很可能與台灣的一些「台獨」組織有關聯,警方應繼續深入調查,排除干擾,查出滲入香港的「台獨」黑手。
鄧炳強14日在回應媒體提問時指出,「12瞞逃」在內地被拘捕事件,香港警方沒有參與,這12人涉嫌干犯暴動、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、串謀製造爆炸品和串謀嚴重傷人等罪行,本應出庭受審或向警方報到,但當中11人決定棄保潛逃,另1人則逃避警方追捕,警方其後調查發現,他們涉嫌自行購買船隻,偷渡前找安全地方暫住,亦聯絡了台灣的接應人士。
「12瞞逃」案中的12人,現正在內地接受司法部門調查審訊,但這宗案件的調查並不能就此結束。日前香港警方拘捕了9名在港協助12人外逃的嫌犯,而案件中的另一個關鍵點是這些嫌犯與台灣的聯繫。警方必須進一步調查台灣的一些組織和人士在此案中有甚麼角色,都是些甚麼組織和人士,在港還涉及哪些活動。
「台獨」組織參與香港的修例風波有據可查,香港的一部分反對派和「港獨」組織與「台獨」組織有聯繫,也有事實依據。「港獨」組織「香港民族黨」的核心人物陳浩天,以及黃台仰曾於2016年到台灣參加世界人權活動,上演了一齣港獨、台獨、疆獨、藏獨和蒙獨的「五獨聯盟」的鬧劇;2017年姚松炎、羅冠聰、朱凱廸、黃之鋒到台灣出席「台獨」組織的活動。
修例風波中,黃之鋒、朱凱廸、岑敖暉曾於去年9月前往台灣,拜會民進黨、時代力量等「台獨」組織,聲稱要「台獨」勢力協助香港人,包括以難民法包庇、收容逃往台灣的黑暴分子等。這次「12瞞逃」案與黃之鋒、朱凱廸聯絡的這些「台獨」組織有沒有關係,警方須調查一下。
黃之鋒、朱凱廸在「12瞞逃」被內地警方拘捕後,不斷地造謠抹黑,攻擊香港警方,這種含血噴人的手法,意在轉移公眾視線,隱瞞更多的事實真相,其背後的目的,是要阻止警方繼續調查與「台獨」組織相關的線索嗎?到底黃之鋒、朱凱廸在掩飾些甚麼事實呢?
北京中央電視台日前報道,內地國安機關近期展開了名為「迅雷-2020」專項行動,破獲數百宗間諜案件,逮捕了一批台灣間諜,其中就包括參與修例風波,滲透香港的台諜案。官方人民日報更刊登《告台灣情治部門書》,「正告台灣情治部門中抱守「台獨」立場的頑固分子,玩火自焚只有死路一條,棄暗投明才是人間正道。對冥頑不化、死不悔改、繼續從事『台獨』分裂活動,危害祖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死硬分子,我國國家安全機關會堅決運用反分裂國家安全法、反間諜法等法律武器,緊盯不放、窮追務獲、一追到底。」
這份《告台灣情治部門書》是向「台獨」勢力發出的嚴正警告,同樣也是對在香港與「台獨」分裂勢力勾結,破壞香港社會穩定,做出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人,發出警告。香港警方不能對勾結「台獨」,在香港從事分裂國家,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行為掉以輕心,應將「12瞞逃」案作為其中一個切入點,仔細調查一下「台獨」勢力在香港的非法活動,打擊勾結「台獨」的非法行為。
文:文武
資深傳媒人,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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